熱門資訊 / NEWS
- 12-16· 重慶建成4300公里排水管網
- 12-16· 懸輥機的工作原理及設計制造
- 12-16· 水泥井管模具的使用與保養
- 10-23· 水泥管模具開、合模作業指導
- 02-25· 提高水泥電桿產品質量的措施
- 12-16· 如何確定適用于懸輥機的混凝
推薦水泥制管機 / PRODUCTS
您當前位置:山東海煜重工有限公司 > 新聞中心 > 技術資料 >
技術資料
水泥電桿設備安全生產工藝操作規程
時間:2015-06-15 08:19 來源:qzhaiyu.com 作者:海煜重工 點擊: 次
一、總則
1、為進一步落實“堅持預防為主,落實安全措施,確保安全生產”的要求,參照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、標準、規定、規程、制度、反事故措施和設備使用說明書,結合生產活動的具體實際情況,特制定水泥電桿生產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。 2、生技部(安全監督部門)及安全監督人員應監督安全操作規程的貫徹執行,有權制止違章操作、違章指揮和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。 3、基層班組長對本規程的貫徹執行負有直接責任,在日常工作中,除自身帶頭執行外,還應監督本班組職工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,如發現違反規程的行為,應及時予以糾正。 4、生產人員應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,集中精力,規范操作,不得隨意違反。如執行有困難應及時向班組長反映,直到問題解決為止,有權拒絕錯誤的指揮,并申明理由。 5、基層班組長在分派任務時,應了解各崗位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、思想情緒和技術水平等,合理安排工作,不得安排新進公司或缺乏實踐經驗的人員單獨擔任某項操作任務。 6、嚴禁管理人員、生產人員在正常工作期間喝酒、串崗、換崗、睡崗和嬉戲追逐打鬧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;工作期間不得將非生產人員帶到生產現場。 7、生產人員工作期間,管理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按《安規》穿戴安全防護用品,著裝整齊。 8、嚴格非電工從事一切電器操作工作,嚴禁亂動非本人操作的設備。 二、電桿清模、澆注、開合模安全操作規程 1、澆注人員必須對上、下電桿鋼模螺栓、哈夫圈進行檢查,鋼模螺栓應配齊,實效螺栓應及時更換;哈夫圈如有松動、裂紋等不準使用。 2、每個鋼模螺栓都必須擰緊,哈夫圈螺栓應齊全,開、合模時發現有滑絲的螺帽或螺桿應及時更換,以免離心時飛出傷人。 3、澆注車在運行時操作人員應檢查澆注車前后有無人員站立或停留,以免發生撞、擠、壓傷事故。 4、用加力桿擰緊鋼模螺栓時,其加力桿長度不得超過300mm。 5、澆注車在運行中操作人員檢查軌道上有無障礙物,以免發生翻車事故。 三、離心機安全操作規程 1、離心機運行前操作人員應進行下列檢查: (1)離心機各部位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、可靠,否則不得啟動。 (2)聯軸器、托輪軸承聯座螺栓必須牢固,松動的螺栓應及時擰緊。 (3)有裂縫、失圓或達不到使用要求的托輪不準使用。 2、開機前發現下列情況不準開機: (1)離心機上有其他物件; (2)起吊吊鉤尚未取掉; (3)起吊人員尚未離開; (4)鋼模螺栓及哈夫圈螺栓沒有擰緊或不齊全; (5)哈夫圈與托輪輪面接觸不良; (6)離心機啟動后不準任何人靠近其安全運轉區域,需要時站立位置應距轉動部位至少不小于300mm。 3、離心機正在運行中操作人員不得遠離工作崗位,哈夫圈對面不準站人。 4、發生緊急情況應首先切斷電源開關。 5、交接班時,應將本班設備運行情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。 6、不準用水沖洗離心機調速電動機。 7、應保持調速電動機、離心機等設備的清潔衛生。 8、離心機電器或線路發生故障,應找電工及時處理。 9、電源控制柜內不準堆放任何雜物,并應保持清潔衛生。 四、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1、行車工必須聽覺、視覺正常,熟悉行車性能、結構及操作方法,并且經國家規定的部門考試合格領取操作證后方可操作。 2、每次交接班后應對行車進行下列檢查: (1)傳動部位是否加注足夠潤滑油。 (2)鋼絲繩是否有斷股或斷絲情況。 (3)大小車輪是否正常,聯接軸螺栓是否齊全。 (4)行車安全走道上應無零件、工具及其他雜物,運行時行車安全走道上不準有人。 3、接班后第一次起吊,應對行車進行試運行,如有異常情況,應及時報告班長進行處理。 4、禁止行車超負荷使用。 5、行車啟動時或運行過程中,吊物行走接近地面人員時,均應按電鈴警示,不準將吊物從地面人員頭上經過。 6、起吊時,吊鉤應垂直對準中心,使鋼絲繩受力平衡,方準起吊重物,緩緩放下,輕輕落地,起吊與落地應按電鈴警示。 7、嚴禁操作人員在行車運行中未停穩而反向操作。 8、行車工必須集中精力,不準發生誤操作,并與地面操作人員密切配合。 9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行車工有權不予執行,并申明理由: (1)多頭指揮; (2)指揮有誤; (3)指揮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; (4)可能發生人員傷亡、設備損壞事故。 10、行車工有權禁止或拒絕非行車工操作設備或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,行車駕駛室內不得超過兩人。 11、起吊高度應略高于地面障礙物,在起吊過程中應保持平穩,不得橫沖直撞或晃動。 12、禁止用行車拔起地面固定物,如需要時應經技術人員允許,并經計算,采取措施后方可進行。 13、禁止利用行車斜拖硬拉,如需要時應經技術人員允許,并經計算,采取措施后方可進行。 14、行車駕駛室內應用36V安全照明燈。 15、行車各部位的安全保險裝置,如行車限位器、導繩限位器等,必須保持完好,每班開始起吊前應進行試驗,如其中一個失效,行車不準使用,待修理恢復功能后方可使用。 16、行車工進入駕駛室后,應關好門,工作結束后應將釣鉤起升最高允許位置,切斷電源。 17、兩臺行車靠近時必須減慢速度,并按電鈴警示,兩臺行車邊緣必須保持在一米的安全距離,禁止用一臺行車去撞拖另一臺行車。 18、行車在運行中禁止進行修理、檢修、清理和加油時應在停車可靠后進行。 19、有緊急情況時如其他人發出信號,行車工應立即停車。 20、行車在運行中如發現電流突然中斷、電壓急劇下降或發出異常聲音等,行車工應將操作位置于零位,并通知起吊人員立即報告班長,采取必要措施,確保安全。 21、在運行中發生故障或危及安全時,行車工應立即停車,并報告班長,通知有關人員維修,不得擅自進行修理,也不得湊合使用。 22、嚴禁行車工同時操作三個及以上動作。 23、行車的接地保護裝置必須保持完好。 24、嚴禁雙模同時出窖、入窖。 25、出窖時,行車工必須等扶模人員離開安全區后才能起吊。 五、扶模工安全操作規程 1、扶模工起吊之前應進行檢查,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起吊和使用: (1)起吊提升鋼絲繩有斷股或斷絲嚴重(達到報廢標準要求)者。 (2)鋼模吊環有裂紋或變形者。 (3)鋼模吊環一面焊接、脫焊或焊接不牢者。 (4)釣鉤有裂紋,磨損嚴重或變形者。 2、起吊信號應統一、清晰、明確,不得違反規程指揮。 3、起吊鋼絲繩必須長短一致,重物吊起應保持平衡。 4、鋼模不準疊加起吊,應將上、下模合好,并將鋼模螺栓擰緊后起吊。 5、起吊吊鉤應掛入鋼模規定吊環,不得隨意亂掛。 6、嚴禁采用兩臺行車同時吊起一個重物。 7、如利用行車起吊埋于地下的固定物時,必須經技術人員允許,并經計算,制定技術措施后方可進行。 8、不得利用行車斜拖硬拉,需要時須經技術負責人允許。 9、行車不得超負荷起吊。 10、出窖時,應逐層逐套起吊,嚴禁隔層或上下層混合起吊。 11、行車鋼絲繩、“U”形環、掛鉤必須定期檢查、更換。 12、扶模工應具備: (1)身體健康、聽覺、視覺正常。 (2)本工種工齡一年以上。 (3)對起吊工種熟練,并經考試合格。 (4)對行車性能有一定的了解。 13、出窖時,必須嚴格按照先上層、后下層順序起吊鋼模。 六、調直機安全操作規程 1、上班時應檢查調直機是否完好,并進行空載試運行。 2、搬運冷拔鋼筋盤園時應注意安全,避免壓傷手腳,并防止鋼筋頭彈出傷人。 3、調直筒內穿好鋼筋后,必須蓋上安全防護罩方可開動調直機。 4、調直機運行時,鋼筋落料架周圍不準站人,以免鋼絲頭彈出傷人。 5、調直機發生故障時應先停機再進行檢修。 6、電器部分發生故障由電工進行修理。 7、保持調直機干凈衛生。 七、鐓頭機安全操作規程 1、上班時首先檢查設備是否完好,并進行試運行。 2、飛輪安全防護罩必須裝備牢靠,在飛輪旋轉時,不得用手扳,以免發生人身事故。 3、鐓頭時精力要集中,鋼筋頭放入正確位置后才能踩操縱桿,嚴禁在飛輪旋轉時將手放入砧模工作間隙內,以免傷手。 4、發生故障應先停機再檢查。 5、電器部分發生故障應由電工修理。 6、保持鐓頭機清潔衛生。 八、張拉機安全操作規程 1、上班前必須對張拉機試運行,并作如下檢查: (1)張拉壓力表是否達到精度要求; (2)油路是否暢通; (3)油箱內液壓油是否充足; (4)墊塊是否平整,撐腳、張拉頭、錨固板等工裝是否完好。 2、張拉時,鋼模尾端應用鋼板遮擋,以防鋼筋斷頭傷人,兩端兩米內嚴禁站人或穿行。 3、張拉過程中,張拉人員應仔細檢查張拉頭、張拉桿、錨固板等受力構件有無損壞或失效現象,一旦發現,應及時停止操作,并報告班長待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進行。 4、張拉時,如使用斜面墊塊,張拉機左右至少兩米內嚴禁站人或行人穿行。 5、放置墊塊時,墊鐵應對稱或按正三點布置,應保證牢固可靠,且大小應一致,每次張拉完畢后,應按要求檢查墊塊及張拉盤等受力器件在受力狀況下的可靠程度,確保安全可靠。 6、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。 7、張拉時,鋼模大頭必須用鋼板遮擋,以防斷筋傷人。 九、骨架成型安全操作規程 1、接班時先檢查卷揚機牽引鋼絲繩是否有斷股或損傷情況(斷股或斷絲面積超過5%不準使用),并對卷揚機牽引設備進行空載試運行,觀察設備是否完好。 2、纏繞螺旋筋設備嚴禁開空車,以免鋼絲繩傷人。 3、在拉伸骨架時骨架兩端桿梢要安裝牢靠,兩邊不要站人,以免發生人身事故。 4、拉伸骨架不宜太緊,待拉伸完畢后骨架成型工方能進行綁扎。 5、平衡錘必須每月檢查一次(包括鋼絲繩、滑輪、軸及墻板等),需要注油的部位應按規定加注潤滑油。 6、纏繞螺旋筋時操作人員必須緊密配合,在操作過程中發生設備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,應立即停車。 7、電器部分發生故障,應由電工修理。 8、保持機具設備場地的整潔。 十、焊炬、割炬安全操作規程 1、使用前,必須對焊炬或割炬進行檢查,發生故障或不符合規定要求,必須經過修理后方可使用。 2、點火時,必須先開氧氣閥;熄火時,則反之。 3、當發生回火時,必須先關閉氧氣閥,然后再關閉乙炔氣閥,并采取預防措施。 4、乙炔的最高壓力禁止超過147kpa(即1.5kgf/cm2)表壓。 5、嚴禁裝與氣瓶漆色標志不符的氣體。 6、工作完畢,工作間隙,工作點轉移時都應關閉瓶閥,戴上瓶帽。 7、禁止使用氣瓶作為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襯墊。 8、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安全放置距離應保持8m左右。 十一、電焊安全操作規程 1、電焊工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,戴工作面罩或閉封式防護眼鏡,扎好腳蓋。 2、作業前應清除焊接場地,做到5米范圍內不得有易燃、易爆等危險物品。 3、嚴禁在有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。 4、工作完畢或臨時離開工作場地時,必須及時切斷電焊機電源。 十二、貨場產品起吊、碼堆、裝車安全操作規程 1、嚴禁地面指揮人員穿拖鞋、不戴安全帽作業。 2、行車工必須嚴格按照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,認真做到平穩起吊。 3、產品起吊,不分電桿長短均采用二支點起吊、裝卸,起吊應輕起輕放,嚴禁拋擲、碰撞。 4、產品裝卸過程中,稍徑Φ230、Φ350及以上系列的電桿、Ф190×15m電桿一次性起吊不得超過2根,稍徑為Ф190、Ф170系列(Ф190×15m除外)的電桿,一次性起吊不得超過3根;稍徑小于Ф170的電桿一次性起吊不得超過5根。 5、行車在吊運過程中,嚴禁從人頭上穿越。 6、起吊重物的鋼絲繩必須定期檢查、更換。 7、碼堆電桿時,嚴禁采用木質已朽的枕木。 |
上一篇:水泥制管設備安全操作工藝技術規程